关于征求《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补充规定》意见的函
时间:2022-03-25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建函〔2021〕88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工作,我厅通过调研,制定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补充规定(详见附件)。现向你们征求意见,请研提意见并于2021年3月1日前将意见通过传真或邮箱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周玉华 0431-82752501 (兼传真)
邮 箱: 1076604299@qq.com
附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计价补充规定(征求稿)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jst.jl.gov.cn/gczj/wjxx/202102/t20210202_793358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深度报道
- 2025-04-18习近平会见柬埔寨太后莫尼...
- 2025-04-17习近平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
- 2025-04-17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好房...
- 2025-04-17安徽省第五届职工运动会省...
- 2025-04-16王沪宁会见印尼人民协商会...
- 2025-04-15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杭海...
- 2025-04-15习近平会见越南国会主席陈...
- 2025-04-11一季度全省市政投资形势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工程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互联网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工程调查网 gcdc.zgtlgcjz.com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