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
时间:2024-10-18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引导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文件:关于贯彻《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同发改商品发〔2024〕150号),明确升级改造时间节点为2025年1月1日,我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
原文链接:http://fgw.shanxi.gov.cn/fggz/dsdt/dtsfgw/202410/t20241018_967562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深度报道
- 2025-04-18习近平会见柬埔寨太后莫尼...
- 2025-04-17习近平会见马来西亚最高元...
- 2025-04-17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好房...
- 2025-04-17安徽省第五届职工运动会省...
- 2025-04-16王沪宁会见印尼人民协商会...
- 2025-04-15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杭海...
- 2025-04-15习近平会见越南国会主席陈...
- 2025-04-11一季度全省市政投资形势分...